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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3-27 20:22
标题: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本文对企业代扣代缴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做一探讨。
  
  一、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目前有三种观点,即:计入往来款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项收入是用于奖励单位专门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的,所以其收支应该通过往来款项核算。这种观点是不恰当的,因为单位取得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并不完全用来奖励具体办税人员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规定,手续费收入可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而并不是完全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同时,《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也明确规定,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
作者: 由龙剑    时间: 2009-3-28 16:32
看一下究竟是啥回事
作者: 快乐贝    时间: 2009-5-12 15:39
学习一下,学习一下,,
作者: 快乐贝    时间: 2009-5-12 15:39
是不是只有转了正才好改头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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