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新准则下土地使用权可不摊销
[打印本页]
作者:
帅帅
时间:
2009-3-11 16:21
标题:
新准则下土地使用权可不摊销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者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市场可以得到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残值信息,并且从目前情况看,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该市场还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可以预计无形资产的残值。
从上述可知,无形资产殖值很可能会大于现在的账面价值,可以不进行摊销。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09-3-11 16:28
什么好东东,学习一下
作者:
李局
时间:
2009-3-11 18:49
我也想看看学习学习下!
作者:
知日
时间:
2009-3-11 20:47
标题:
回复
我要学习一下 谢谢 更多消息谢谢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9-3-11 21:14
学习新准则下土地使用权可不摊销
作者:
夏天2004358
时间:
2009-6-30 17:40
学习,未开发的土地的处理
作者:
冰会计
时间:
2009-7-1 08:39
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不能摊销,有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就不实,会影响整个企业的业绩,并且还有税收风险。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7-1 09:10
我要学习一下 谢谢 更多消息谢谢
本文来自: 房地产会计网
www.fdckj.com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fdckj.com/redirect.ph ... o=lastpost#lastpost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