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外资企业税后福利基金应该如何提取及列支?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2-16 17:49
标题: 外资企业税后福利基金应该如何提取及列支?
问:外资企业本年度(2008年)“应付福利费”科目结余70000元,系上年度利润分配时依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已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记入“应付福利费——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科目。新税法规定,本年度开支的福利费,必须先使用上年结余的福利费后才能据实扣除新发生的福利费支出。
  请问这笔是上年所得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是否亦要先使用完毕才能允许扣除新发生的福利费?


答: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