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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例说明视同和转出的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丁新    时间: 2009-1-29 21:04
标题: 举例说明视同和转出的疑问
如果A单位是生产钢材的,那么现在该单位进购一批灯具用于正在修建的职工活动中心,请问这是“视同销售”行为吗??如果不是,该不该作进项税额转出??新旧税法似乎解释有变!老税法怎么处理??新的呢??谢谢
作者: 丁新    时间: 2009-1-29 21:09
我自己感觉这两样都不是(按照老税法)!
作者: gxlinyu    时间: 2009-1-31 00:47
新旧税法规定都是一样的.如果购进时,取得专票抵扣了,就应做进项转出.
作者: 丁新    时间: 2009-2-2 22:01
原帖由 gxlinyu 于 2009-1-31 00:47 发表
新旧税法规定都是一样的.如果购进时,取得专票抵扣了,就应做进项转出.




可你购进的灯具和生产刚才又没什么关系啊??应该不做进项转出吧??
作者: 明天好    时间: 2009-2-3 23:0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应该做进项税转出,但不是视同销售.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9-2-4 09:34
在新税法下可以抵扣的。老税法直接作为费用(含进项税)处理。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19 12:32
进项税不进行抵扣就行了
作者: zznina    时间: 2014-6-25 10:40
学习学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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