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到税务局申请Dai.开发票,税当场就交了.帐要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jelly    时间: 2007-9-7 14:39
标题: 到税务局申请代为开具发票,税当场就交了.帐要如何处理?
建设业如去地税开具发票,其中要按开发票额先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这部分帐如何做
作者: 泡泡糖    时间: 2007-9-7 15:50
原帖由 jelly 于 2007-9-7 14:39 发表
建设业如去地税开具发票,其中要按开发票额先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这部分帐如何做

你的意思是不是,你们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地的项目,去项目所在地开具建筑业的发票啊?
那你没在公司注册地税务所开外经证吗?
作者: 破茧成蝶    时间: 2007-9-8 12:50
如果你是在当地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那么你开具发票时是不用提供《外经证》的,这样在开票时当地税务局便会附征一笔企税的。当然个税一般都要附征的。

如果你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持《外经证》开具发票时,一般是不会附征这笔企税,只附征个税。

个税我一般是放在营业外支出中的,在年底汇算清缴时再做纳税调整。这是在咨询我们区税务局没有答案,区税务局再咨询杭州市税务局做出的权威答案!

当然,每个地方的操作方式都是不同的,而且就是杭州每个区的操作方式也不尽同,还是请你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比较合适。

至于企税我还从来没有碰到过,不知如何处理,抵扣好象行不通。
作者: 泡泡糖    时间: 2007-9-11 08:14
"如果你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持《外经证》开具发票时,一般是不会附征这笔企税,只附征个税。

个税我一般是放在营业外支出中的,在年底汇算清缴时再做纳税调整。这是在咨询我们区税务局没有答案,区税务局再咨询杭州市税务局做出的权威答案!"
在建筑企业里,地税开票附征了1点个税,那么你们对这笔收入产生的利润进行分配要不要再缴代扣代缴个税了啊?(我想了解一下,呵呵)
作者: 破茧成蝶    时间: 2007-9-11 11:00
泡泡糖:
在建筑企业里,地税开票附征了1点个税,那么你们对这笔收入产生的利润进行分配要不要再缴代扣代缴个税了啊?(我想了解一下,呵呵)

地税开票时附征的个税,是现场施工人员所应缴纳的个税,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只是为了严管征收,不以实际发生额来进行缴纳,而是以收入额进行附征。

而这笔收入产生的利润进行分配涉及到的个税,应该是股东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税。

而前者本应是属于个人负担的个税,但却转嫁到了公司身上,虽然我们在这笔费用发生时计入了相关费用中,但却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所以在汇算清缴时是需要做纳税调增的。

而后者是属于利润分配时,由公司代扣代缴的股东个人所得税,涉及到的是往来科目,不涉及到相关费用,因此跟纳税调整是不相关的。
作者: 破茧成蝶    时间: 2007-9-11 11:02
泡泡糖,不知这个答案对你的了解有没有一点帮助?
作者: 宁静而不致远    时间: 2007-9-11 11:05
破茧成蝶,你好厉害的。真佩服你们,以后要多多向你们学习。我是新手,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作者: 破茧成蝶    时间: 2007-9-11 15:24
这些问题,我平常基本都遇到过,所以略知一二。

论坛的目的就是相互交流,互通有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 泡泡糖    时间: 2007-9-11 15:32
破茧成蝶:你解释很清楚,我有些了解了,

不过我根据你的解释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那附征的1点是“现场施工人员所应缴纳的个税,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只是为了严管征收,不以实际发生额来进行缴纳,而是以收入额进行附征”,那按这个说法哪就是说,现场施工人员不管工资、薪金所得发多少就按这个比例缴了就行?还是这个只是预缴的部份,你们建筑公司对这个项目上人员工资的代扣代缴的税金还要进行汇算,多不退少补,啊是?
作者: 破茧成蝶    时间: 2007-9-11 16:29
原帖由 泡泡糖 于 2007-9-11 15:32 发表
破茧成蝶:你解释很清楚,我有些了解了,

不过我根据你的解释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那附征的1点是“现场施工人员所应缴纳的个税,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只是为了严管征收,不以实际发生额来进行 ...



其实这种个税的征收模式本身就是不合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是外地建筑企业进当地施工核算不健全的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附征个税的情况,但现在你随便到任何一个外地经营,当地税务局都是要附征这个税的.

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也只发生过少补,还从来没有发生过多退的时候,即使有多退,让你出专项审计报告的钱我估计也比退回来的那点个税来得多,想想还是算了.这就跟印花税的预征是一样的!

[ 本帖最后由 破茧成蝶 于 2007-9-11 16:30 编辑 ]
作者: chay0128    时间: 2007-9-13 10:05

作者: 常州liumei    时间: 2007-9-14 08:19
蝶说得不错,我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作者: jelly    时间: 2007-9-14 14:06

作者: lxb    时间: 2007-9-14 15:25
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作者: 枯叶飘零    时间: 2008-12-13 22:44
大家还没说所得税如何处理呀
作者: gcc1816    时间: 2008-12-19 10:41
论坛的目的就是相互交流,互通有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8-12-19 10:44
附征了个税以后,是不是意味着再分钱就不用交个税了呢
作者: gcc1816    时间: 2008-12-19 10:55
茧成蝶:你解释很清楚,我有些了解了,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4 16:58
在我们辽宁,好象没有这个说法
作者: liujun1971127    时间: 2010-4-14 08:13
学习中,了解了解!!!!!!!!!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11-12-7 15:14
破茧成蝶 发表于 2007-9-11 16:29
其实这种个税的征收模式本身就是不合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是外地建筑企业进当地施工 ...

破茧成蝶:您好,我是新手,就这个问题,我也想请教下,包工头拿来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的税单,我具休应该怎么入账?麻烦您说得详细点,谢谢了.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