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a0929 发表于 2009-1-6 19:08:46

【112号专题】一个急需大家探讨的账务处理问题

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房地产的暂定资质,其余的资质都没有,比如施工资质
1、我们从我们一个内部单位接手一个工程,工程总款为300万,因为大工程都必须得通过立项招标投标,即通过市政,为了简便,我们就分期,共8期,每期假如说是40万,分8期完成这个工程。
2、合同签完,我们又转手与丙方签订了合同,把这个工程又承包给他们,相当于我们挣差价,假如跟他们签订的是200万
3、月底,我们拿着150万的合同去税务局开票,当然是一期一开,假如我只开了150万,相当于是四期的工程,而丙方并没有给我们开具发票 。当然我们也给税务局按150万交纳了营业税等附税。
4、现在第三方没有给我们票,我们账务上如何做啊?按完工百分比预提下? 因为现在我们的行为既不是房地产企业的代建行为,也不属于施工企业的分包行为。这150万我们确认收入吗?成本怎么办?
5、而且我们老总这么考虑的,前期房地产的开发,我们已经投资了好几千万了,这个成本能不能摊销点,要不得给国家上税,我说不可以,他不认可。
6、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房地产企业现在开办费是直接进管理费用吗?这样的话,现在企业肯定是亏损的,据说房地产企业是不允许亏损的,是这个情况吗?因为新会计准则说是让直接进当期损益,而且新税法也不要求摊销5年了,即现在新准则和新税法统一了,这个是从论坛的一篇文章里看到的。
期待好心人的回复,谢谢了,急等。

同同 发表于 2009-1-6 20:22:14

房开还接工程?这种事情舒服啊,挣管理费哇。

一汪清水 发表于 2009-1-6 20:25:52

同意楼上的说法:handshake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9-1-6 20:33:03

请坛子里的各位专家发表一下意见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9-1-6 23:23:32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接手一个工程,这个工程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吗?工程的立项主体是谁?
房地产企业接工程,又不是代建项目,也算是比较稀罕的事情。

另外,你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丙方(丙方肯定应该是施工企业吧),150万元的工程款应该是由丙方开给你们才对吧。现在的情况是你们公司去税务局开具发票,发票上出票方写的是哪个单位,受票方是哪个单位,要跟大家说清楚(我估计受票方是你们那个内部单位,受票方是自己,税务局会给房地产企业Dai.开建安发票,也值得怀疑)。还有你开150万元发票的目的是什么?既然没有成本,为什么要去开这个票呢?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9-1-6 23:24:26

前期房地产的开发,我们已经投资了好几千万了,这个成本能不能摊销点

这个应该这么解释??

gcc1816 发表于 2009-1-7 08:29:08

可以将前期的房地产成本结转一部分到这边来

dina0929 发表于 2009-1-7 18:01:14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接手一个工程,这个工程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吗?工程的立项主体是谁?
房地产企业接工程,又不是代建项目,也算是比较稀罕的事情。

另外,你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丙方(丙方肯定应该是施工企业吧),150万元的工程款应该是由丙方开给你们才对吧。现在的情况是你们公司去税务局开具发票,发票上出票方写的是哪个单位,受票方是哪个单位,要跟大家说清楚(我估计受票方是你们那个内部单位,受票方是自己,税务局会给房地产企业Dai.开建安发票,也值得怀疑)。还有你开150万元发票的目的是什么?既然没有成本,为什么要去开这个票呢?
详细说明:以我们的名义给出包方在税务局Dai.开的发票,因为跟税务局关系不错,所以就Dai.开了。当时因为甲方即出包房着急入账进成本,所以我们就给对方把票开过去了。所以,现在我的帐没有办法操作了,现在已经四不像了。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9-1-7 18:20:51

能让丙方去Dai.开一张发票给你们进成本吗?那么就好做了

dina0929 发表于 2009-1-7 19:27:40

关键现在是,12月31日我们给甲方把发票开过去了,而当月我们并没有收到丙方的发票,即使收到也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我12月份的账务如何处理?这个150元我该不该转收入?如果转我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成本行不行?比如:我就按50%结转,150万的收入,100万的成本(因为我们收入的总价款就是300万,付给丙方的价款就是200万元)。这样操作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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