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23-11-27 10:29:34

土地增值税问答2则

土地增值税问答2则
1.哪些情况需要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第九条(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2.营改增后,计征土地增值税的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的规定:“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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