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有清凉 发表于 2008-9-11 11:24:19

【65号专题】请大家探讨“个人所得税如何避税”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避税自然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请大家探讨!

浪漫樱花 发表于 2008-9-11 11:36:55

首先是工资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表上所提现的,另外是放入报销当中,主要有电话费、交通费、补助、招待费等通过报销形式还有给与的奖金以票据形式报销,不知大家都有什么高见,请指教!:hug:

南山掏米工 发表于 2008-9-16 00:28:00

避税应当是事前的,而不是事后的,事先筹划

一粒沙 发表于 2008-9-16 16:27:13

应该要事前控制,主要是控制方法

寻觅 发表于 2008-9-16 17:45:58

具体怎么控制法呢有没有指点一下的?

天涯明月刀 发表于 2008-9-21 14:39:51

原帖由 浪漫樱花 于 2008-9-11 11:36 发表 http://www.fdckj.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是工资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表上所提现的,另外是放入报销当中,主要有电话费、交通费、补助、招待费等通过报销形式还有给与的奖金以票据形式报销,不知大家都有什么高见,请指教!:hug: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可事实上这样做有做假之嫌是吧?属不属合法避税?

鱼儿游啊 发表于 2008-9-24 10:39:39

放入报销当中,主要有电话费、交通费、补助、招待费等通过报销形式他怎么入账,什么依据?

周文超 发表于 2008-9-24 11:08:19

回复 1# 的帖子

有些补贴不要放要工资中,应实行实报实销,如电话费\午餐费等

斯岸伊人 发表于 2008-9-25 13:30:09

一个人的拆成两个人的,就可以有两个抵扣.但相关的人事部们要做录入合同.录用合同人可由单位里内的人自己提供.

君林天下 发表于 2008-10-8 18:48:00

学习: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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