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号专题】关于财务顾问费的处理问题?
我司在做开发贷款的时候,跟银行约定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借款合同上前定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剩余15%以财务顾问费的名义收取(发票也是财务顾问费发票),并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想请问下,这15%的费用是进管理费用还是开发间接费? 理应作为借款成本:D 但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务局人认定这部分费用要进管理费用处理 进入开发间接费,像借款利息一样资本化也就不存在汇算清缴的问题了 进入成本较好呀!:L
^_^
问题是在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剿的时候已经进费用抵扣掉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进成本理由? 什么是财务顾问费
是银行为了审核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贷款资格,所收取的费用。这是为了控制银行贷款风险向中小企业收取的费用。不过,银行一般还可通过调高贷款基准利率来提高信贷门槛,降低贷款风险。
银监会对于融资顾问费没有统一规定,对于收费标准,各家银行也不一样。银行还是要根据具体企业的规模,抗风险能力不同,和企业协商,不会只按照一个标准来对待。而融资顾问费的收取,跟贷款金额多少没有必然联系。
个人意见:如果财务顾问费是为了房地产项目开发融资而支付的成本,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应该予以资本化 原帖由 银河飞雪 于 2008-8-25 22:30 发表 http://www.fdckj.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是财务顾问费
是银行为了审核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贷款资格,所收取的费用。这是为了控制银行贷款风险向中小企业收取的费用。不过,银行一般还可通过调高贷款基准利率来提高信贷门槛,降低贷款风险。
银监会 ...
同意搂主观点,借款辅助费用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规定,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的辅助费用的发生额,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按照实际利率法所确定的金融负债交易费用对每期利息费用的调整额。借款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其发生额并进行处理。 为什么不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