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无敌 发表于 2008-4-30 12:54:25

财务与会计网校答疑周刊第二期

答疑周刊第2期

目录索引:
1.【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2.【会计主体】
3.【股票股利与所有者权益】
4.【受托加工物资和受托代销商品】
5.【谨慎性要求】
6.【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应归属于会计要素的哪一项?是否属于利润要素?
【解答】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一般计入到营业外收支中,营业外收支是损益类科目,期末要转入本年利润当中,所以属于利润要素。

【会计主体】
什么是会计主体,如何进行判断?子公司、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吗?
【解答】(1)会计主体是会计信息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作为会计主体,它必须能够控制经济资源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凡会计主体都应该进行独立核算。会计核算必须是站在本企业的角度上观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能与其他会计主体相混淆。会计主体假设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我们在判断会计主体的时候主要是看能否独立核算,只要能够独立核算,就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
(2)“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子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所以它是会计主体。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虽然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但是它可以独立核算,并对外编制合并报表,所以它也是一个会计主体。

【股票股利与所有者权益】
发放股票股利,会引起股本(或实收资本)增加,为什么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解答】发放股票的账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从上面的分录来看,发放股票股利后,未分配利润减少了,但是股本(或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了,这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的增减变动,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受托加工物资和受托代销商品】
请问老师,对于受托方而言,受托加工物资和受托代销商品是否要填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解答】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应在按表外科目专设的“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存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而对于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商品时,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可以按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这笔分录可做可不做,有些企业为了加强存货的管理,做了这笔分录,并且期末在计算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金额时,“+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由于它们的金额相等,并不影响存货项目的金额。另外,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一项资产,不符合资产定义,所以不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列示。

【谨慎性要求】
常见的体现谨慎性要求的事项有哪些?
【解答】常见的体现谨慎性要求的事项主要有:
(1)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2)存货期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3)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
(4)固定资产采用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5)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对本期销售的存货计提产品质量保证等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一个影响利润,一个不影响利润,为什么存在这个差异?
【解答】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其持有的时间较短,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就可以了。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的时间较长,公允价值变动只是暂时性的,损益并没有真正的实现,所以要计入资本公积,等到处置该资产的时候再转入投资收益,此时才会影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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