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会计 发表于 2011-2-26 21:37:30

精于勤而荒于嬉
:victory:

蒙会计 发表于 2011-2-26 21:38:35

毒毒毒还是毒毒毒毒毒
:(

hy_心雨 发表于 2011-3-5 20:21:34

急需啊,赶快下载看看吧,呵呵!

蒙会计 发表于 2011-10-14 16:50:30

毒毒毒还是毒毒毒毒毒

本文出自: 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 网址:http://www.fdckj.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490&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47%26typeid%3D47

yibamao 发表于 2011-11-4 14:49:57

最新的已经到6.0了
不过这个确实好用

zhdl 发表于 2011-11-28 17:02:25

下了,,,,

jxgaxsy 发表于 2014-7-29 08:11:47

没用过,试试看

蒙会计 发表于 2016-11-18 14:31:45

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629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蒙会计 发表于 2016-11-18 14:32:15

毒毒毒还是毒毒毒毒毒:(

蒙会计 发表于 2016-11-18 14:33:37

毒毒毒还是毒毒毒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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