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997|回复: 0

[原创] 房地产财税答疑—私车公用涉税处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9-6-11 09:00:11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名下车辆较少,计划与员工签订有偿租车协议,请问哪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答复】

    (一)个人与企业签订私车公用协议,收取租金租赁车辆涉税分析如下:

    1. 增值税及附加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印发)第十五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这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对于个人租赁车辆给企业,个人可到税务机关按照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并代为开具发票。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车辆租赁给公司取得的所得为“财产租赁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

    租车协议属于财产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范围

    “私车公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租赁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车辆维修费等。

    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相关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此类费用应由车主个人承担。

    租赁费、汽油费等需凭借发票列支,其他费用也需要合法的凭证列支。 141601f9ymhhy9emy05k9m.jpg 141555ph1y11oyxv2tthgi.gif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