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楼主: 银河飞雪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5号专题】土地款在项目各期之间的分摊方法探讨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27 11:2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1#
    发表于 2009-3-21 12:07:27 |只看该作者
    严格说,按建筑面积更显合理性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0-19 20:03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22#
    发表于 2009-3-29 00:07:45 |只看该作者
    觉得应该按使用土地面积,如果按建筑面积或者可售面积,那不是不能区分出别墅跟洋房的土地价格差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9-4-1 09:47:44 |只看该作者
    按建筑面积摊较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2 09:3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4#
    发表于 2009-4-7 16:35:59 |只看该作者
    预算造价法更合理,在物业类型不同的时候尤其能体现与收入配比的合理性。

  • TA的每日心情

    2011-12-13 09: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5#
    发表于 2009-4-15 16:18:01 |只看该作者
    建筑面积是房地产开发各期成本分配的主要标准,分摊的标准有四个,即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工程概算、直接成本。但如果建造的产品有明显的差异,比如将其中一部分土地用来专门建造大型商铺或俱乐部、或是在原来已建好的建筑物上进行改造等,与另外一部分土地上建造的是完全不同性质和不同用途的产品时,用土地面积进行分摊更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以,企业可根据项目开发的具体情况选用其一或同时使用,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制造费用(开发间接费)按一般各开发产品发生的直接成本之和分摊。
    同意这一观点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发表于 2009-4-16 14:27:43 |只看该作者
    按建筑面积更合理
    但我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按土地面积来分摊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7 21:05
  • 签到天数: 7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27#
    发表于 2009-4-16 19:19:05 |只看该作者
    按建筑面积分摊比较合理,符合配比原则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09-4-19 22:03:01 |只看该作者

    同意!

    同意楼上观点!毕竟要考虑以后已售部分的结转问题!已售商品房建筑面积最终还是通过总建筑面积算出来的,这样核算不会太复杂!!(个人观点,请多指教!)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2-5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9#
    发表于 2009-4-28 16:27:35 |只看该作者
    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补偿金按各期的占地面积来分摊,这是有规定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24 16:04
  • 签到天数: 80 天

    [LV.6]常住居民II

    30#
    发表于 2009-5-16 14:06:13 |只看该作者
    支持按占地面积分摊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