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11981|回复: 265

[群讨论] 地下停车场会计核算有诀窍(转)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12-2 12:58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9-24 22:22:3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武汉-狂人 于 2011-9-25 18:48 编辑

    如今在不少城市,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场所随处可见。   其成本究竟该如何核算,不少会计人员却不大清楚。对于停车场所,应区分为单独建造和非企业单独建造两种情况,会计核算方法以及计税依据有所不同。
      停车场所如果属于单独建造的,应作为成本对象进行单独核算。国税发[2009]31号文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因此,如果属于单独建造则应按成本对象进行单独核算,并按国税发[2009]31号文件中对于成本对象的相关规定确认并核算其相关的计税成本。但企业需注意第二十六条同时规定:“成本对象由企业在开工之前合理确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成本对象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或相互混淆,如确需改变成本对象的,应征得主 管税务机关同意”。
      如果停车场所并非企业单独建造,而属于利用地下基础设施而形成的停车场所,则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国税发[2009]31号中对于“公共配套设施”有其相关的界定:“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0 11:18
  •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9-25 00:54:28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谢谢狂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3 11:30
  •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9-25 13:15:15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处理方法最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7 09:02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9-25 20:49:51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信息,值得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6-28 14:55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9-25 21:43:55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8-22 10:17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9-25 22:13:13 |显示全部楼层
    想看看全文,可以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7 21:05
  • 签到天数: 7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9-26 07:50:29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信息,值得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9-26 08:22:23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6 13:31
  • 签到天数: 75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9-26 10:12:29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谢谢狂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9 14:5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9-26 10:23:35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谢谢狂人。

    点评

    谢谢!好好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3 16:23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