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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公司注销后土地资产分配给股东的纳税问题??急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9-9 17:0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8-27 22:47:20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合伙企业名下有一块土地,是属于公司名下的!该公司注销,将土地按出资比例,分割到两个合伙人的名下,该行为是否征税!要征什么税种!政策依据是什么?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1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85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8-27 23:10:17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经评估公司评估,土地增值不大的话,还好!如果增值大的话,就要交好多税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8-27 23:11:20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实际上也是资产清算分配程序,不过是最后程序之一而已,在剩余财产尚未处置之前,公司仍然存在,剩余资产还是属于公司。只有将全部资产清算完毕后,也就是说公司不存在剩余资产的情况下,公司才宣告终止。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分析,你公司注销解散之前其资产仍然属于公司法人所有,公司土地分配给股东实际上是一种不动产产权的有偿转让行为,按照营业税法规定,应该缴纳营业税及相应税费。由于此营业税及相关税费是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应列入清算费用处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8-27 23:12:19 |显示全部楼层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应按照清算所得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三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如果清算企业将剩余产品分配给股东应按市场销售价值确定为企业资产,不能扣除相应成本。如果企业不作分配,则可以按照公允价值或同期市场销售价合理确定剩余资产价值。然后再按规定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计算缴纳所得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8-27 23:13: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外,个人股东在获得土地清算所得时,该所得为税后分配所得,个人获得经济利益后(包括非货币性资产),虽然同时处置了股权,不再拥有股权,但这种所得不是股权转让所得,仍然属于税后利润分配形成的“股息、利息、红利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然投资人的这部分所得,应按20%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8-27 23:22:05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10 13:09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8-28 08:55:48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篇帖子不仅仅是对楼主有所帮助,也是对我们大家的帮助,现在合伙人分家是常有的事,类似的案例收集了后以后会用得着的。

    点评

    是不是算清算分配,不用再交土增税了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3 16:2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8 10:1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28 10:59:52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59号
    成文日期:2008-1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六、上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由于合伙企业的特殊性,可以参考上述相关文件,同时注意合伙人以土地的作为收回投资是否应流转税金呢?合伙人是否可以以土地作为收回投资呢?

    点评

    学习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2 22:03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9-9 17:0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8-29 11:28:4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银河飞雪 3# 的帖子

    其实,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企业,将资产无偿分配给股东,视为应税行为,缴纳营业税吗?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2-24 15:4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9-1 16:16:35 |显示全部楼层
    好案例收藏学习。

    点评

    收到,谢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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