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80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地下室及人防工程成本在土增税扣除时应区别对待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2 14:22
  • 签到天数: 124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4-3 20:39:48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简介:税务机关在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时发现,小区地下室及人防建筑面积14769.15㎡,移交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面积为4501㎡,而纳税人清算申报将地下室及人防成本记入开发成本中的建筑安装费和基础设施费予以扣除。税务机关认为,已移交属国家所有的地下人防成本可作为公共配套费予以扣除,未移交属某房地产公司所有的并出租取得收入的地下室,其成本应从建筑安装费和基础设施费用调出并予以保留,调减扣除项目中相应的建筑安装费和基础设施费,调增可扣除的相应公共配套费。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