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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产企业赠送礼品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芊芊    时间: 2019-3-21 09:39
标题: 房产企业赠送礼品的问题
       房地产企业经常会做活动发放促销礼品,想问大家对这一块是怎么处理的?因为上一个项目清算的时候,税务就要求对这一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发放的礼品还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我在网上也查过相关资料,说房地产业卖房的同时送家电,送礼品,不征收个税,但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赠送家电,小礼品,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房产企业代缴。

作者: 小顺    时间: 2019-3-21 16:00
只要是业主买房就不征个税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9-3-21 16:31
前两天老师发文了,有关这个税及视同销售的,我发给你吧,
作者: 芊芊    时间: 2019-3-21 16:35
好的,我加你为好友,你通过一下吧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9-3-21 16:51
增值税跟所得税都是视同销售的,但是对客户这块代征个税的问题,因为涉及的实物的发放跟代扣货币的事。个税这种要本人预算至全年综合所得了吧,代扣咱们如何做到,这个问题会越来越复杂了
作者: 芊芊    时间: 2019-3-26 10:44
小顺 发表于 2019-3-21 16:00
只要是业主买房就不征个税

就算个税不交,增值税还是要交的吧,除非取得专票,我先视同销售,再抵扣进项
作者: jiangyinj    时间: 2019-3-26 16:27
期待更精彩的回复
作者: 461615147    时间: 2019-5-27 10:33
送业主礼品 下招待费 不可以吗
作者: 461615147    时间: 2019-5-27 10:38
可以记 招待费 的吧
作者: Jandyz    时间: 2019-6-12 10:44
我们是买房才送礼品的。
作者: pxl0536    时间: 2020-12-14 13:51
不应该记销售费用--广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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