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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如何纳税? [打印本页]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4-12-19 18:17
标题: 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如何纳税?
问:我单位20149月成立,和某房产经营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房产用于经营,合同规定从使用的第三年开始缴纳租金,第一年和第二年免收租金,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如何纳税?


作者: lxcj    时间: 2014-12-20 11:50
财税2010年121号
作者: 有一点糊涂    时间: 2014-12-20 16:28
学习一下!!
作者: xcwrm    时间: 2014-12-21 11:07
正在找这方面资料 学习
作者: sky11251118    时间: 2014-12-21 15:24
快快快快快快快
作者: zjlszj8811    时间: 2014-12-21 19:45
好资料,谢谢分享
作者: zjlszj8811    时间: 2014-12-21 19:48
把租金在整个租赁期内平均,然后计算免租期内的房产税,从租计税。
作者: 如风1    时间: 2014-12-21 20:19
好好学习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4-12-21 21:11
最好处理好合同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4-12-22 08:16
学习了
作者: zy_zyu    时间: 2014-12-22 09:52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ywpice    时间: 2014-12-22 14:47
学习一下
作者: lclyn_2003    时间: 2014-12-22 22:13
从租计税
作者: chabei29    时间: 2014-12-23 10:04
谢谢分享
作者: 新兰    时间: 2014-12-31 11:19
请教了
作者: apple-zsj    时间: 2014-12-31 16:50
看看回复学习 一下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5-1-1 09:13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理解为: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作者: sunny0923    时间: 2015-1-7 21:45
好好学习
作者: huangjun    时间: 2015-1-8 14:46
学习学习
作者: 522606046    时间: 2015-1-16 16:37
学习一下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5-1-16 16:59
先回复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5-1-16 16:59
后学习
作者: wubo8311    时间: 2015-1-19 17:41
好好学习学习
作者: clc    时间: 2015-2-9 15:17
学习学习
作者: FDL_DADI    时间: 2015-2-10 07:44
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如何纳税
作者: 涂丫手绘    时间: 2015-3-12 16:20
好好好好好
作者: 云游四海    时间: 2015-3-13 14:07
最近正好也碰到这个问题,,回复学习下
作者: 烟雨悠然    时间: 2015-3-15 15:28
学习学习~~~~~~~~~~~~~~

作者: 大头鱼    时间: 2015-3-31 12:00
想看看

作者: Zhangjing    时间: 2015-7-29 15:16
先回复。。。
作者: sidai    时间: 2016-12-24 21:19
谢谢楼主精彩分享,您辛苦了!
作者: 行者无疆007    时间: 2016-12-29 12:46
qqsasss
作者: nkk777    时间: 2016-12-30 11:09
是个实际的问题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6-12-30 11:36
学习!!!!!!!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6-12-30 15:14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作者: 任克部    时间: 2017-6-24 08:19
好好学习
作者: 风过疏竹    时间: 2017-7-4 09:15
学习学习
作者: 鹰击长空    时间: 2017-8-10 10:47
谢谢分享
作者: kongmeng    时间: 2018-12-25 10:34
申请阅读
作者: lg19747272    时间: 2020-5-29 21:44
人人保健康快乐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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