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24-2-2 23:45:33

【税务稽查】青岛某房企偷逃税被责令补缴1.3亿元!

【税务稽查】青岛某房企偷逃税被责令补缴1.3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送达公告
2023年437号青岛某洲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3730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二处〔2023〕353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执行科(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联系电话:0532-55690902)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二处〔2023〕353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二处〔2023〕353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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