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22-12-7 11:38:30

湖北国税营改增问题集:建筑业篇

湖北国税营改增问题集:建筑业篇
1.BT项目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BT即“建设—移交”,主要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1)以投融资人的名义立项建设(B),工程完工后转让给业主(T)的,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分别按以下方法计税:在建设阶段,投融资人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为取得该项目(一般为不动产)所有权的成本,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投融资人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工程承包总额。在转让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销售不动产”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下同)。
(2)以项目业主的名义立项建设(B),工程完工后交付(T)业主的,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税:在建设阶段,投融资人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工程建设成本,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投融资人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工程承包总额。在交付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提供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
按BT方式建设的项目,建设方(或投资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BT合同确定的分次付款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建设方(或投资方)收讫款项或者取得索取款项凭据以及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备注:共13个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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