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19-4-17 09:21:29

重磅:旅客运输服务涉税处理与风险应对

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其中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政策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这一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利好政策,企业该如何适用,对房地产企业又影响几何?首先,根据发生票据的人员不同,我们分别进行分析探讨。(一)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员工要么属于企业出资人并参与企业的管理、要么和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务派遣主要是指按照《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规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的模式。增值税中,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39号,上述人员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所得税中,上述人员发生的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是,对于土地增值税,又略有不同。工程部门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服务费用支出计入开发间接费,故可以在土地增值税计算中扣除。而其他人员应计入费用。(二)商务合作伙伴金税三期上线后、尤其是国地税合并后,税务征管、稽查能力有了质的飞跃,从而企业涉税风险越来越大。企业为了规避风险,会聘请我们作为常年税务顾问或者邀请我们为开发项目做专项咨询。服务协议一般约定差旅费用由房地产企业直接承担或实报实销报销。但税务处理时,商务合作伙伴发生的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不可以进项抵扣,但是企业所得税上可以税前列支,账务处理时,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咨询费;但是如果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时,则不能税前扣除。类似的还有企业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企业聘请设计院人员现场指导工作,都应做类似的处理。(三)客户(准业主)房地产公司开发旅游地产、养老地产时,项目一般位于黄金海岸或者名山大川,距离客户住所较为偏远。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有时会通过举办营销活动,如“看房一日游”,活动过程中承担客户的差旅食宿以吸引客户。此部分费用支出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四)无关人员我们知道,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照顾方方面面的利益,例如:(1)有的房地产企业福利较好,一年会举行一次员工家属团圆日,企业负责报销员工家属的差旅食宿费。(2)有的企业为了照顾各方的利益,可能会邀请相关人员去游历当地名山大川,并承担了差旅费用。上述人员既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或者合作合同,支出也和企业收入无关,因此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增值税更不可能进项抵扣。还有一些企业,为了加大成本,会从外部购买一些车票冲抵费用,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违法目的。此次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相当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功能,税务机关势必提高重视等级。社保改为税务征收后,税务机关将凭借社保联网功能,分分钟可以查明票据载明的人员所属单位,让企业现出原形。要提醒此类企业的是,,《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也同样如此。因此,建议此类企业4月1日以后,杜绝侥幸心理。九鼎财税提醒您: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专票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综上,我们可以把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整理为如下表格: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12/cca31b12b5f0471dbb6f8117bb9e0d25.png最后,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为了避免违反WT0规则,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进项抵扣;例如碧桂园员工到海外森林城市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是不可以进项抵扣的。【政策链接】《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39号)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http://www.fdckj.com/data/attachment/forum/201904/03/141601f9ymhhy9emy05k9m.jpghttp://www.fdckj.com/data/attachment/forum/201904/03/141555ph1y11oyxv2tthgi.gif

tang-tang 发表于 2019-4-17 14:32:55

谢谢楼主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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