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咨询费土地增值税前加计扣除
问: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现预撤消工程部,将该部门的工作全部对外委托给专业的工程管理咨询公司。请问开发公司付给工程管理公司的“工程管理咨询费”能否作为开发间接费加计扣除?计入开发间接费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开发公司取得的是增值税发票,能否作为开发间接费加计扣除?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法规缴纳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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