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返还三种错误观点,你是否有其一?——中国税务报9月新解
本帖最后由 苍生笑 于 2013-9-30 15:16 编辑拆迁补偿款返还:冲成本还是计收入?下面几种错误观点,你有其一吗?{:soso_e106:}
错误观点一:企业支付的拆迁补偿款计入企业开发成本处理。 错误观点二:差额进成本。 错误观点三:收到的拆迁补偿返还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理。 ······ 所支付的拆迁补偿费以及收到的拆迁补偿费返还适用政策错误 ······ 正确税务和会计处理如下: 先期支付拆迁补偿款和进行拆迁时:**** Hidden Message *****
:victory: 网络不稳定 发了四五回终于面向大家!:victory: 再做项目,应该定份中国税务报 想学习一下 海蛎子 发表于 2013-9-30 1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做项目,应该定份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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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观点,的确很新颖,很有说服力:loveliness: 还没看,应该和国税函〔2009〕520号有关。 Possion 发表于 2013-9-30 16: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没看,应该和国税函〔2009〕520号有关。
:handshake 文中有引用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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