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东妈 发表于 2011-10-11 17:37:49

佛山宣布“有限放松”限购政策 成首个放松限购城市

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0月11日发布楼市调控新政,从明日起放宽限购。通知对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的住房产权转移、本市户籍居民和佛山市户籍“村改居”家庭四类人群放宽限购条件。  佛山是广东首个二三线城市主动限购的城市。据今日媒体报道,"十一"期间,佛山周边以4000多元/平方米均价推货的楼盘较多,位于顺德的某楼盘打出 "3400元/平方米起、均价4500元/平方米"的销售口号;另一楼盘甚至推出低至3100元/平方米的"特价单位"。虽然上述超低价楼盘噱头十足,但"3字头"的价格仍令人震惊。上一次"3字头"价格的出现,还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
  以下是文件原文:
  10月11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最新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为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完成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任务,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限购政策,对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购房时不予认可。
  二、对符合市、区人才引进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由市、区人社部门出具人才引进证明,购房时可不受个人所得税证明以及社保证明的限制。
  三、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
  四、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现行限购政策和住房套数的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五、本市户籍"村改居"家庭,在购买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其拥有的因村改居由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的自建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本通知自2011年10月12日起生效,请各区严格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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