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狂人 发表于 2011-8-3 17:43:59

房地产企业计税政策的重点和难点(转)

本帖最后由 武汉-狂人 于 2011-10-27 20:29 编辑

一、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
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第九条企业销售①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②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 ④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二条   ③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收入会计准则的规定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超过50%)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比较会计与税法关于收入确认条件,会计确认收入时要考虑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而国税发【2009】31只强调签订合同,不强调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所以企业的预售房收入会计记入预收帐款,不确认收入,而按税法将会计上的“预收账款”提前确认为收入。也就是说,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不再存在“预收帐款”的概念,只要签订了《销售合同》、《预售合同》并收取款项,不管产品是否完工,全部确认为收入。在这里有必要提醒广大房地产纳税人,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按税法的规定把“预收账款”提前确认为收入。
预收账款属于税法的收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是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还要看确认收入的方式,例如银行按揭方式 就可以分两次确认收入。
2、预收账款属于税法的收入,有收入必然要有成本配比,税法只有收入,没有成本配比如何申报纳税?
收入在完工前取得时,按预计毛利率申报纳税;收入在完工后取得时,按实际的毛利率申报纳税税。
3、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款,如果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者《房地产预售合同》,属于未完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等三费的基数。
4、预收账款如何填申报表才能才能计提业务招待费?      

例如,某房地产企业取得预售收入1000万,目前各地流行的预收账款三种填表方法:
无锡国税:
预收账款先确认其他视同销售收入然后在附表三第四十行20其他将预售收入做调减处理
填报方法:预售收入填入附表一第十六行(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1000万,同时附表三第四十行20其他将预售收入1000万做调减处理。
   
**** Hidden Message *****


[ 本帖最后由 武汉-狂人 于 2011-8-6 15:27 编辑 ]

天地一沙鸥 发表于 2011-8-3 20:36:39

原作好像是“云中飞”的

lingbmelv 发表于 2011-8-3 21:27:28

不错。。哈哈

雅依儿 发表于 2011-8-3 23:17:16

很好,学习学习

青岛-小陈 发表于 2011-8-4 10:52:12

太厉害了。学习学习。

沁缘 发表于 2011-8-4 15:04:40

超好,转走,谢谢

袁雪 发表于 2011-8-4 15:11:40

下载了,准备好好学习了哈。

酸狐狸 发表于 2011-8-4 15:20:25

辛苦了,留座

语过添情22523 发表于 2011-8-4 15:41:35

狂人发的资料总是这么有用,学习了,谢谢

王智维 发表于 2011-9-6 11:23:36

很好,很好

很好,收藏走了,太感谢了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房地产企业计税政策的重点和难点(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