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就一个字 发表于 2008-6-19 12:45:07

《建造合同》准则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探讨

为了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全面、准确地了解有关工程合同的相关信息,财政部于2006年6月颁布了新的具体会计准则一一建造合同。建造合同视之为建造一项资产或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建造合同》准则在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帐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做出了较大改革,更能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和谨慎醒原则,更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更便于有关方面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的经营情况。

    1《建造合同》准则下会计核算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核算的差异

    a.确定收入的时点和金额不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工程价款收入是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额确认为合同收入。而《建造合同》准则规定,施工企业工程价款收入的确认与结算额没有关系,它主要是由施工企业根据预计合同收入总额,区别不同的情况,采用科学的方法合理估计的,具体方法是: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合同的收入与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计量,则应区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b.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不同。《建造合同》准则要求在合同预计发生亏损时,计提合同损失准备,即如果建造合同预计的总成本将超过总收入,出于会计上的稳健原则考虑,应将这部分亏损全部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中去。具体确认时,应先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当期的合同收入,与当期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相配比后,确认为当期的工程毛利(亏损),然后再用预计总亏损减去当期的工程毛利(亏损),计入“合同预计损失”帐户,列入损益表。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要求计提合同损失准备。

    c.帐务处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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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 发表于 2008-7-4 14:58:37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P

欢颜 发表于 2008-7-14 15:31:24

虽然没什么话好说,但为要看,还是得发

huangruoxie 发表于 2008-7-29 16:19:08

谢谢 我要努力学习!

楚人雨 发表于 2008-10-21 16:24:25

感谢

感谢之极,谢谢与大家分享

覆辙之鱼 发表于 2008-10-26 17:55:06

怎一个字聊得

牛郎 发表于 2008-10-26 21:11:0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枯叶飘零 发表于 2008-12-13 17:28:10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嘟嘟嘟 发表于 2008-12-20 23:57:20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大鹦鹉 发表于 2009-1-4 11:44:48

谢谢 我要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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