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2010 发表于 2011-2-3 11:15:03

我们公司正好盖售楼处,怎样解决

天地一沙鸥 发表于 2011-2-3 14:06:29

好像看过该贴,再看看也可以

爱的奉献 发表于 2011-2-4 23:06:40

可以的131321313

知足常乐07 发表于 2011-2-5 11:57:41

学习一下看,不知和我们公司处理是否一致

丁小 发表于 2011-2-5 19:28:04

学习下,不知道有用没有

贝蒂 发表于 2011-2-6 13:30:10

学习学习了

随风飘杨 发表于 2011-2-7 19:04:22

回复 1# 的帖子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林饼饼 发表于 2011-2-7 23:01:48

我是一名新手,需要多学习!

114123002 发表于 2011-2-8 16:58:33

应该是可以扣除的,难道不是的吗

微山湖 发表于 2011-2-8 20:15:50

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如何列支?

本人认为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是不一样的, 1、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成本中列支。而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不作1+2项目中进行扣除,而作为期间费用扣除。2、建造在实体工程中(以后用于出售),所得税处理上也作为开发成本,随同完工产品出售结转销售成本。土地增值税上由于建造及装修的临时售楼处利用了会所等设施,临时样板房以后也作为完工产品出售,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进行扣除,并可加计扣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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