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8-4-9 11:20:26

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期推迟

各纳税人:
   接国税函(2008)85号文通知,根据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因5月31日是星期六,故延至2008年6月2日。

同同 发表于 2008-4-9 21:15:05

我咋这么努力就在做了捏,原来要这么迟啊,这下我放心了。

错落的黄昏 发表于 2008-4-9 22:21:45

回复 2# 的帖子

谢了,我们公司准备在最后一天在报

追求 发表于 2008-4-10 08:30:01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P

梵卜 发表于 2008-4-21 11:27:58

谢谢..做好后多看看.

梁皓 发表于 2008-5-28 13:11:44

原来要这么迟啊,这下我放心了

任文钢 发表于 2008-6-22 13:23:24

奥知道了,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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