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 发表于 2010-1-28 15:53:06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    号:赣会协1号[*]颁布日期:2010-01-04[*]失效日期: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送2009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2010年度会费的通知http://www.zgtax.net/plus/img/mb02.jpg   各设区市注协、财政局会计科、会计师事务所:

  据中注协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具体情况,现将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上报及2010年度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内容及要求

  1、根据中注协行业会计报表汇总工作的要求,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送两种方式。网络报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1。

  2、省直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010年2月10日前向省注协报送1套纸制报表,同时通过网上将数据上报至省注协。

  3、市、县(区)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010年2月10日前向所在市注协(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2套纸制会计报表,同时通过网上将数据上报至省注协。

  4、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一概分别填报各自报表。

  5、市注协或市财政局会计科需在2010年2月15日前向省注协报送各会计师事务所1套纸制报表。

  6、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报表数字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收入,纸质报表数据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报表中的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保留到分。

  每套报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报表格式见附件1-9、审核公式见附件10)。

  7、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网站规定的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并与附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原件一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时,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制表人应签名。

  二、2010年度会费缴纳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省注协会费缴纳办法在2010年2月28日前将2010年度会费上缴至省注协。

  2、会费缴纳标准:

  (1)团体会费:2009年度业务收入*1%。

  注:年度业务收入以2009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第13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

  (2)个人会费:1000元/人

  3、会费上缴单位: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省府大院支行

  银行账号:36001051600052500630

  4、特殊要求:

  (1)会费缴纳单据上应分别注明团体会费、个人会费金额。

  (2)团体会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比例计算缴纳,不得省略尾数,缴纳会费金额单位应保留至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玲玲 朱莉

  联系电话:0791—6215542

  传真电话:0791—6253114

  邮编:330046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号

  附件:1、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现金流量表

  5、业务收入表

  6、主营业务成本表

  7、管理费用表

  8、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9、缴纳各税款情况表

  10、事务所会计报表审核公式

  11、网络报送操作方法

                        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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