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一号 发表于 2009-11-5 12:45:16

中注协发布《职业道德守则》

中注协发布《职业道德守则》
2009年10月18日,财政部召开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动员大会上,同时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守则》)。《职业道德守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取得又一重大成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的职业风尚,深入推进行业法制教育和诚信建设。要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诚信档案制度,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建立推广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有力推动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职业道德守则》的发布,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贯彻落实《意见》的重大举措,为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加强党员教育提供了有益教材。
  财政部领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十分重视。谢旭人部长要求行业牢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理念,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通过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夯实行业诚信的基础,把诚信理念贯彻到各级注协的管理服务实践中,贯彻到每一家事务所和每一个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实践中,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和行业公信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刘仲藜会长指出,诚信作为行业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行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王军副部长亲自出任中注协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和指导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工作。他强调,行业要实现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行业的诚信道德建设和专业标准建设。全行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更好地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高度,把行业的准则建设抓紧抓好。
  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中注协全面总结以往职业道德德实践经验,充分研究借鉴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建设成果,制定发布了《职业道德守则》。
  《职业道德守则》包括五个组成部分,即《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职业道德守则》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发布的《职业道德守则》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全面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职业道德守则》涵盖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承接、收费报价、专业服务工作的开展等所有环节可能遇到的与保持职业道德相关的情形,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突出强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责任。《职业道德守则》特别强调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对注册会计师如何保持独立性、如何处理与审计客户的利益冲突,切实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给予了详尽指导和要求,并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审计项目(比如上市公司审计等),向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三是为注册会计师解决职业道德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方法指导。《职业道德守则》就如何识别对职业道德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如何评价各种情形对职业道德的影响和危害程度,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解决这些不利影响等等,给予了具体的方法指导。四是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全面趋同。《职业道德守则》涵盖了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注册会计师的所有要求和内容,是我国继审计准则国际趋同后,在职业道德准则方面实现趋同的重大行动,体现了我国对国际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主张和承诺。
  此外,为了规范非执业会员从事专业服务时的职业道德行为,促使其更好地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中注协同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该守则从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潜在冲突、信息的编制和报告等方面作出规定。把行业非执业会员纳入职业道德建设的规范体系,是本次职业道德守则制定的一大突破。目前,中注协7万多非执业会员分布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院校等各个领域。
  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表示,本次《职业道德守则》的发布,是行业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行业塑造诚信理念树立了明确的标杆,全行业要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守则》的学习贯彻,把执行《职业道德守则》与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中注协将切实抓好《职业道德守则》贯彻实施工作,强化行业诚信教育和执业质量监管,大力弘扬行业诚信文化,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此前,中注协分别于1992年9月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1996年12月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在规范和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道德诚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附件1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诚信
  第三章独 立 性
  第四章客观和公正
第五章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第六章保密
  第七章良好职业行为
  第八章附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第三章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
  第四章道德冲突问题的解决
  第五章附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专业服务委托
  第一节接受客户关系
  第二节承接业务
  第三节客户变更委托
  第三章利益冲突
  第四章应客户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
  第五章收费
  第六章专业服务营销
  第七章礼品和款待
  第八章保管客户资产
  第九章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
  第十章附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一节独立性概念框架
  第二节网络与网络事务所
  第三节公众利益实体
  第四节关联实体
  第五节治理层
  第六节工作记录
  第七节业务期间
  第八节合并与收购
  第九节其他方面的考虑
  第三章经济利益
  第四章贷款和担保
  第五章商业关系
  第六章家庭和私人关系
  第七章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
  第八章临时借出员工
  第九章审计项目组成员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员工
  第十章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章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
  第十二章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承担管理层职责
  第三节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
  第四节评估服务
  第五节税务服务
  第六节内部审计服务
 第七节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第八节诉讼支持服务
  第九节法律服务
  第十节招聘服务
  第十一节公司财务服务
  第十三章收费
  第一节收费结构
  第二节逾期收费
  第三节或有收费
  第十四章薪酬和业绩评价政策
  第十五章礼品和款待
  第十六章诉讼或诉讼威胁
  第十七章含有使用和分发限制条款的报告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公众利益实体
  第三节关联实体
  第四节网络与网络事务所
  第五节经济利益、贷款和担保、密切的商业关系以及家庭和私人关系
  第六节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第七节提供非鉴证服务
  第十八章附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一节独立性概念框架
  第二节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第三节直接报告业务
  第四节含有使用和分发限制条款的报告
  第五节多个责任方
  第六节工作记录
  第七节业务期间
  第八节其他方面的考虑
  第三章经济利益
  第四章贷款和担保
  第五章商业关系
  第六章家庭和私人关系
  第七章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第八章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最近曾担任鉴证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员工
  第九章兼任鉴证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章与鉴证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
  第十一章为鉴证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承担管理层职责
  第三节其他考虑
  第十二章收费
  第一节收费结构
  第二节逾期收费
  第三节或有收费
  第十三章礼品和款待
  第十四章诉讼或诉讼威胁
  第十五章附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
  附件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第一节 诚 信
  第二节 客观和公正
  第三节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第四节 保 密
  第五节 良好职业行为
  第三章 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第三节 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
  第四章 潜在冲突
  第五章 信息的编制和报告
  第六章 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章 经济利益
  第八章 礼品和款待
  第一节 接受礼品和款待
  第二节 提供礼品和款待
  第九章附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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