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8-3-2 23:16:26

关于整治恶意灌水的公告

论坛整治恶意灌水行动即日全面展开

恶意灌水是指:回复毫无意义的符号、重复粘贴一句话以及回复几个与主题毫无关系的文字等!

杭州房地产会计联盟论坛不追求会员人数和帖子数量,我们只希望这里是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环境!

为了论坛能够更好的发展,即日起,发现恶意灌水贴一律作删贴处理(会计人生大灌水区除外),并同时发送警告短信,删贴的同时将会扣除2元金币,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一律永久封户。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请各斑竹加强管理。谢谢!

                                                                           管理员
                                                                     2008年3月2日

凤宇 发表于 2008-3-3 09:47:02

支持,建议弄一个房地产企业实务中遇到的问题交流板块。:'(

蕾蕾 发表于 2008-3-3 13:03:34

:kiss: :lol :o ,严重支持!

同同 发表于 2008-3-3 17:54:30

支持一下。。。。。。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8-3-3 18:00:57

已经删除很多灌水贴了

请个别朋友不要再灌下去了,一来增加了管理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损失了你的金币,没有一点好处

多发发好的帖子,管理员会给你们加金币的,回答别人的求助问题,管理员也会给你加金奖励!!!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8-3-3 23:42:17

原帖由 凤宇 于 2008-3-3 09:47 发表 http://www.fdckj.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建议弄一个房地产企业实务中遇到的问题交流板块。:'(

风宇同学的建议很好,问题交流版本开出来可能会导致功能与房地产实务交流版本重叠,目前暂时不考虑,同学们可以通过“求助”主题归类来解决。

谢谢风宇同学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8-3-4 18:39:01

今天还是发现部分会员屡屡法规,发灌水帖,且情节较为恶劣
已经作出严肃处理。
再次提醒大家,不要灌水

kenhuang 发表于 2008-3-5 17:05:3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有错,要改之

帝企鹅 发表于 2008-3-12 15:05:29

我会多多学习,支持一下

天山精灵 发表于 2008-3-12 21:15:42

原来这就是灌水呀??不错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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