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来过 发表于 2009-10-15 22:39:25

物业代收水电费的相关问题

目前已经明确代收水电费,差额应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属于地方税收,作为财务人员,觉得地方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有些随意性,也就是所谓的弹性。但是稽查是按照税法规定来的,这样以来,如果稽查和专管员口径不一致,结果吃亏的还是物业公司,好几年的旧帐都要翻起。所以还是从一开始就要按照税法规定,处理好帐务。
      水电费代收在物业公司是一个头痛的难题,但是又无法避免,只能硬着头皮想办法。
      我们公司是纯地税企业,稽查对于水电费余额的处理是:按照余额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底的余额要并入收入计算所得税。由于稽查一般都是查以前的旧帐,那么前几年的余额并入收入后,余额应该为零了,可实际帐上还有收付在延续,总之,帐务处理很烦琐,相应的水电费代收管理监督就更烦琐了。
      不知道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目前是放在代收款项,每月核对收支差额,监督和提示收费员的工作。税务的要求是差额年底并收入,以后支出进成本。

阿斯兰 发表于 2009-10-16 12:53:39

超出部分需要缴纳营业税,一直以来就是这样规定和操作的

梁皓 发表于 2009-11-9 08:38:25

超出部分需要缴纳营业税,一直以来就是这样规定和操作的

角角 发表于 2010-7-9 09:19:55

回复 1# 的帖子

我们现在的水电费还亏滴

角角 发表于 2010-7-9 09:21:13

回复 2# 的帖子

网上有朋友说纳增值税?这属地方差别吧?

zouzhiwei 发表于 2010-7-16 10:07:52

谢谢分享你们的经验。

风信子孩 发表于 2010-7-16 14:15:13

可能是地方差别吧!
我这边缴纳增值税

金马山 发表于 2010-9-13 19:32:11

学习了,都是麻烦事啊

新马物业 发表于 2010-11-24 15:29:48

看楼主写的就觉得好头痛啊:Q

fhjt2010 发表于 2013-3-2 10:22:14

存在同样的问题,期待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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