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无边 发表于 2009-9-6 16:28:39

新会计准则专家答疑精华

以下几项为常用之答疑精华.
提问: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如何处理?

回答: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提问:一般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否也应当按照金融工具有关准则进行处理?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是否应当遵循金融工具准则中的方法,先前**** Hidden Message *****

嫦娥一号 发表于 2009-9-6 16:58:26

这是个好帖,要好好学习的!!!:handshake

虚心的人 发表于 2009-9-6 18:06:54

好好学习的帖子。。。。。。。。。

帅帅 发表于 2009-10-21 10:27:52

先来学习一下。

王娜1980 发表于 2009-12-14 11:30:36

看看,学习一下,:victory:

綪帰于烬 发表于 2009-12-17 11:18:43

学习下了!!!!!:victory: :victory:

我想学习 发表于 2010-4-21 1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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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准则专家答疑精华

狂奔的丑蜗牛 发表于 2010-4-21 15:26:25

学习学习

楼主的帖子很好,谢谢

灵子 发表于 2010-6-7 15:12:23

正需要此方面的资料,谢谢分享

k9972929 发表于 2010-6-12 21:48:27

DDD

学习一下,不知有没有自己现在用的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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