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个转包合同巧节税
基本情况:甲单位发包一建设工程。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协助下,施工单位丙最后中标,于是,甲与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l100万元。乙公司未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丙支付乙公司服务费用100万元。乙公司应纳营业税为100×5%=5(万元),乙公司应如何筹划以减少应纳营业税?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56号)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具体而言,若承包公司与发包单位签订的是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建筑业3%的税率;否则,将适用服务业5%的税率。
筹划分析:**** Hidden Message ***** 回复学习。 看看再说,应该有点用吧 学习一下,谢谢了 看看再说,应该有点用吧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税法真的很值得探究........... 法真的很值得探究....... 新手上路,学习学习再学习! 感谢分享。。。。。。。谢谢。。。。。。。。